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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8 13:36 小雷1113
自学的中医应该怎么办啊?

怎么合法行医??
怎么考取证书啊?
请各位能人告知!!!!!
无比感谢!!!!!!11:) :loveliness: :D :kiss:

2007-4-18 17:13 浅滩无鱼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007-4-18 17:14 浅滩无鱼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看到这条款了吗? 国家其实没有要压制中医。这个条款是专为没有学历的中医者设立的。只要在当地确有技术水平,可以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请,经过参加推荐考试(包括理论和技能考核)成绩及格后,可以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

2007-4-18 17:14 浅滩无鱼
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这里的”师承“,虽然是指老师收的学徒,但是这个老师必须是国家级名老中医或者是各省认定的名老中医所收的学徒。

2007-4-18 17:17 浅滩无鱼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发布

卫生部近日发布第52号部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将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23日发布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新《办法》取消了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相关条款。对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拟订通过认定的方式解决他们的执业资格问题,新《办法》主要是针对1998年6月26日以后以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身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新《办法》将考试资格的考核简化为师承出师考核和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两种考核,并明确规定了考核工作的受理、组织的单位或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新《办法》将指导老师的条件修改为: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新《办法》还修改了师承合同取得的规定,只简单规定了合同应具有的内容,并要求申请考核时提交的师承合同需要公证机关的公证。新《办法》对确有专长人员的条件进行了修改。一是将过去以确有专长身份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是乡村医生,改为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经考核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同时将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的传统医学临床实习纳入到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范围;二是将原规定的“申请考核确有专长人员的须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的”,改为考核医术确有专长的部门为设区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新《办法》还规定了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能直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只能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5年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url]http://www.moh.gov.cn/newshtml/17333.htm[/url]

2007-4-19 11:59 小雷1113
很复杂啊!!


2007-4-19 12:00 小雷1113
很复杂啊!!

从医真难啊!

2007-4-20 08:39 朱文正
为医者,什么是你的行医"证书"?什么是你的行医资格?是一张盖了印的红本子么,不是,是卫生局老爷们的认可么?也不是!是疗效才是为医者真正的行医资格,疗效可以达到多少"全"?十全,九全,八全...这个才是真功夫,才是真正的"证书",没有疗效,就算你是博士,教授,病人不认可你!故凡自学或家传之中医,我觉得没有必要再为没有合法的行医资格再忧心了,只有埋头学好自己的医术,提高自己的疗效,自然"证书"有了,还怕没有资格么?你能够治好别人治不好的病,你没有资格谁有资格?

2007-4-20 08:48 海风藤
为医难

我觉得学医是最难的,但只要想学是没有学不好的,那就要看你的耐心了,尤其是学中医!!

2007-4-20 10:20 metta
[quote]原帖由 [i]朱子正[/i] 于 2007-4-20 08:39 AM 发表
为医者,什么是你的行医"证书"?什么是你的行医资格?是一张盖了印的红本子么,不是,是卫生局老爷们的认可么?也不是!是疗效才是为医者真正的行医资格,疗效可以达到多少"全"?十全,九全,八全...这个才 ... [/quote]
有理呀,疗效好,国内不行,到国外过得更好。 前些日子在网上看到说美国西医年薪四十万,听了觉得上清华北大还真冤枉。如果练就一手过硬的本事,不愁没前途,就怕到时别人想请都请不到。

[[i] 本帖最后由 metta 于 2007-4-20 10:22 AM 编辑 [/i]]

2007-4-20 12:02 南小柴胡
吾辈学中医是为中华老佰姓服务的,那些拿做老祖宗的宝贝到洋鬼子那里糊弄,是我等十分反对和鄙视的,学中医也并不是象你们只看到钱的份上,我就纳闷了,堂堂的一个中国人,学了本事之后,不好好为中国人做点事,不为老佰姓做点实事,而却为洋人服务,想不通啊!

2007-4-23 14:26 小雷1113
有本事真的有用吗?

[quote]原帖由 [i]朱子正[/i] 于 2007-4-20 08:39 AM 发表
为医者,什么是你的行医"证书"?什么是你的行医资格?是一张盖了印的红本子么,不是,是卫生局老爷们的认可么?也不是!是疗效才是为医者真正的行医资格,疗效可以达到多少"全"?十全,九全,八全...这个才 ... [/quote]

没有资格证书,国家查封你
你就是地下行医,就算你是华佗,也不好使!!!!

2007-4-23 19:11 追步仲景观
中医研究院成立时,多少中医是自学出身,卫生部应很清楚

2007-6-1 13:58 小雷1113
嘿嘿

[quote]原帖由 [i]追步仲景观[/i] 于 2007-4-23 19:11 发表 [url=http://www.shanghan.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3311&ptid=28513][img]http://www.shangha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中医研究院成立时,多少中医是自学出身,卫生部应很清楚 [/quote]

物欲横流,
精髓流失。

2007-6-1 14:02 小雷1113
[quote]原帖由 [i]吴作荣[/i] 于 2007-4-18 17:14 发表 [url=http://www.shanghan.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1638&ptid=28513][img]http://www.shangha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 [/quote]


{{{{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有专长的人,考试能及格才怪1!

2007-6-2 12:16 dianshan
这个国家不需要中医,那些人也只能跑到外国了啊,楼上那个说的不大确切

2007-6-2 12:34 中医武将
把关系搞好。把病看好。把中医经典学好。把脑子练好。把胆子培养好。最后把人做好。时间长了。你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医了

2007-6-2 12:53 朱文正
回复 #17 中医武将 的帖子

赞成武老之说,没有好的医术,再多红本子都没有用,当然用好的医术,再有国家承认的执照自然再好不过了,可以光明正大行医,但医术为本,执照为标,孰重孰轻智者自别之.

2007-6-3 14:17 九天揽月
没有资格证书想走行医之路,难!想办法弄红本子吧。我很赞同小雷1113的意见,“没有资格证书,国家查封你,你就是地下行医,就算你是华佗,也不好使!!!!”只要弄得一纸证书,你就是在医院混日子也是合法,不管你能不能医好患者。这就是中国的现状。
    呜呼!其真无马耶,其真不知马也。

2007-6-3 14:19 九天揽月
术本无国籍,哪里需要哪有我

2007-6-5 18:35 伤寒论a
[quote]原帖由 [i]小雷1113[/i] 于 2007-4-23 14:26 发表 [url=http://www.shanghan.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3172&ptid=28513][img]http://www.shangha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没有资格证书,国家查封你
你就是地下行医,就算你是华佗,也不好使!!!! [/quote]
就怕这个事啊

2007-6-5 19:25 张叔玉
考个证也不是太难.给自已一点信心.

2008-4-20 19:40 大侠
我们着个年代的中医倒了八辈子大霉!比我大的,都死光了!我的几位老师,最迟也是上世纪70年代死的那时,我记得还没听说谁是名老中医!只不过我所知道的名老中医,或泸州市名中医,他们学医的时间比我还迟至少有20年吧,他们整整小了我一辈,虽说闻道有先后,可以为师,但是他门的医学水平连我的一半都赶不上哦!宜宾卫校工农兵学员,名老中医!是对中医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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